講授課程🧏🏽:環境影響評價
講授章節👷🏻♀️:第八章 第1節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寫
切入點:在講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製要點後🧒🏻,引入此案例👨🏿🎨。
講授目的及效果:通過講述天津港爆炸事件中環評暴露的問題,警醒學生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製過程中要有科學☣️、嚴謹🤽♀️、實事求是的態度,要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嚴格實行環境影響評價製度。只有實行最嚴格的製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2015年8月12日,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的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危險品倉庫發生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事故共發生了兩次爆炸🏄🏼。現場形成6處大火點及數十個小火點🧚🏼♂️🧒🏿,8月14日16時40分,現場明火被撲滅🛎。事故造成165人遇難👨💼,8人失蹤🤬,798人受傷住院治療;304幢建築物🧵、12428輛商品汽車、7533個集裝箱受損。已核定直接經濟損失68.66億元人民幣。本次事故殘留的化學品與產生的二次汙染物逾百種🚝,對局部區域的大氣環境💇🏿♂️、水環境和土壤環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汙染。
經過調查事故發生主要原因之一是天津市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未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技術評估導則》(HJ616-2011)第4條②、第5.1.2條③、第6.14條④的規定進行現場考察、未核實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的公眾參與意見以及環境影響報告書是否全面落實專家評審意見等情況進行審查,即審批通過瑞海公司危險貨物堆場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未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第36條①、《環境影響評價法》第31條②的規定,疏於日常環境保護執法監管🖐🏼,未發現並處罰瑞海公司未申請環境影響評價即開工建設的問題。
建設項目的環評是終身責任製,案例告訴同學們在從事環境影響報告編製工作過程中,要按著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認真、嚴謹和科學的態度去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